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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董事贾晋平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董事韦茜女士、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和独立董事李莉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五)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修订对照表》。

(九)关于审批2024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由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规模,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在2023年基础上增加10亿元,即230亿元人民币。同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融资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与贷款人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十)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共计166.60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13.60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53.00亿元。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降低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同一时点敞口余额累计不超过1.7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及人民币)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业务,且与外币业务规模、期限相匹配,期限1年。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上述类型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十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产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碳资管”)拟利用公司所属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本部和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三家公司共四个厂区内已经建成的办公楼、生产车间、设备车间、仓库、研发中心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家公司使用光伏电站所发电能,并将电站多余电量上传国家电网。项目总投资为2,414.65万元,拟建设规模总计约为3,955.02kWp,采用0.4kV并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签署相关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利用公司现有项目资源降本增效,同意该议案。

(十三)关于三级子公司大连泰一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参与大连市土地竞拍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盘活公司三级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一”)存量资产,大连泰一与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连政府方”)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若能完成,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严控风险、在本事项决策范围内全权办理本事项相关协议签署及参与土地竞拍等相关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级子公司大连泰一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参与大连市土地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核销对天勤证券应收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进行核销,该笔应收债权已于2007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不会对当期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有助于更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十五)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8)。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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