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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子公司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信投资”)协议受让思特奇5.01%股份并控股思特奇事项及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思特奇暨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与思特奇的能力,提升数字科技业务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估值情况及市场案例情况,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云信投资协议受让思特奇

5.01%股份并控股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本次变更是由于公司原年报审计业务团队已离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加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国际”),大华国际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卫军朱 玉钱红骥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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