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一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授予资格;另外一名拟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该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因此激励对象由259人调整为257人,授予总数量1,790万股调整为1,787万股。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以2023年12月13日作为授予日,向257名激励对象授予1,78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3元/股。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