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0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慧斌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12月1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