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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被诉 (被仲裁)人诉讼(仲裁) 事件诉讼(仲裁) 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元,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张琦2006年2004年2004年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师2014年2008年2013年202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孟荣芳1994年1998年2000年2020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琦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会计师:聂师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2022年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1年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孟荣芳。孟荣芳近三年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费用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含增值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合计费用不高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从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选。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工作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查,认可其执业质量,认为其满足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满足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经我们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生效条件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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