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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异议情况:因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中天运并加入众华,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请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天运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天运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为 59人,注册会计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7)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370.80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宇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言宏,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戎凯宇,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众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天运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中天运并加入众华,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请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众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因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中天运并加入众华,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众华。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众华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众华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改聘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众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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