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
修订前 | 修订后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决策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决策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