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9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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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