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9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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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