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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8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95,1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不超过275,6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会议同意公司不再就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等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88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27,204万元。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预计与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725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预计与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预计与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万元。

关联董事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刘艺先生担任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8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公司向

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90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91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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