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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3-04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安林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陈志龙先生、韦昆先生、甘银龙先生、谭常景先生、张宏兴先生共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瞿学忠先生、颜莉女士、郑训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郑训森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颜莉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颜莉女士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志龙先生,197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湖北十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喀什火炬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其中,2007年至今,任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捷能源副董事长;新疆喀什噶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新疆喀什噶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喀什火炬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志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侄女婿,持有公司1,395,000股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韦昆先生,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科员;2015年3月至今就职于新疆火炬,历任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韦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女婿,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甘银龙先生,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九江市江西毛纺织厂车间主任;东莞市广东福地彩色显示器公司营销科长;Tomson显

示器件公司PE总监;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公司总裁;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司披露日,甘银龙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的高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谭常景先生,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历任萍钢煤气厂大班长、调度、贯标员、总调;萍钢原料公司结算主管、价格主管、计划部经理;方大钢铁任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国能燃气总经理。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谭常景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张宏兴先生,1972年生,经济学硕士、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宇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业务主管、分公司经理;新疆德隆集团战略部研究员,北京屯河投资管理中心总监;北京华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总裁助理;九鼎投资副总裁;其中,2013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喀什火炬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张宏兴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

瞿学忠先生,1955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乌鲁木齐市十一中学教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学校正科级侦查员(二级警督);宏源大厦物业公司总经理;新疆城市酒店总经理、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德隆集团总经理;其中,2013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瞿学忠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颜莉女士,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任四川恒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任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颜莉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

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郑训森先生,198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IPA)、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IFA)。历任利德伟业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经理;深圳市深国际华章物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中邦融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丹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2018年6月至今,任合信财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郑训森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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