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Kunwu Jiu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
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其在管基金临时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因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度累计出借资金情况。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出借资金概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其在管基金临时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投资资金的临时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涉及出借资金的相关事项如下:
1、出借资金的对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在管基金;
2、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以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每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出借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在管基金所需的投资资金的临时周转;
6、资金使用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二、出借资金的目的和影响
在保障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防范各类风险。
三、出借资金的风险评估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借临时资金,是给予在管基金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投资行为的资金所需。鉴于在管基金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且出借时间较短,公司在出借资金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公司认为出借资金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出借资金金额
因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度累计出借资金情况。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主要是保证在管基金正常投资行为的资金所需,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
为此,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出借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