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对相关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认真审核,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增加拆入资金便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都将产生有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认真审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为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明确、合理。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鲜文铎 张宝林 刘靖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