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铭瑞锆业的Mindarie项目追加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铭瑞锆业的Mindarie项目本次增加投资额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投产运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铭瑞锆业的Mindarie项目追加投资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澳洲东锆本次放弃铭瑞锆业少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综合考虑了
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诸多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玉法、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