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0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下同)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