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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本次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柳子恒先生、秦若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柳子恒先生、秦若涵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被提名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明会、孟辉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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