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注册2024年100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注册2024-2026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4.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5.推选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6.现场股东表决议案;
7.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8.宣读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目 录
1.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 1
2. 关于公司注册2024年100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 ...... 2
3. 关于公司注册2024-2026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5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及公司采购结果,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1028.65万元和
179.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51)。
请予审议。
关于公司注册2024年100亿元储架公司债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2年获核准发行的100亿元储架公司债券剩余额度将于2024年3月到期,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公司拟重新申请注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储架公司债券,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行规模
注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储架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要素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品种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具体发行品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向股东配售安排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募集资金用途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资产并购现金对价、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运营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债券期限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续期类产品不受该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者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结构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
七、上市场所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偿债保障措施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注册发行储架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债
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续期/递延支付利息、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可续期产品的其他具体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聘任或解聘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6.办理与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予审议。
关于公司注册2024-2026年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取得的债务融资工具(TDFI)注册发行通知书将于2024年5月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品种,把握市场窗口、降低融资成本,根据拟重新申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TDFI),注册期限为2024-2026年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册规模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TDFI),不规定具体的注册额度,注册有效期自注册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两年内,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要素。
二、注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TDFI)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品种,具体发行品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单次债券发行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国债收益率水平、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通过报价方式择优确定。
四、承销费确定
单次债券发行承销费率的确定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及公司需求,制定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决定聘任或解聘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6.办理与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