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4名,参加通讯表决董事5名(董事吕伟顺先生、范铁夫先生、姜金双先生、安如磐先生和鞠桂春先生因在外地办理公务,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对应条款亦同步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3-036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全文修订,并将《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容整合、并入相关制度中而予以废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并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整合、并入该规程中而予以废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7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第二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友好集团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友好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三)《友好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四、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