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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1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分立并加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慎评估和研究,会议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公司本部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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