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违法违规情况,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建军、眭敏、马云东、陈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萌、何俊、朱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