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其中《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