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临)—28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 |
1.00 | 选举杨世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选举王冬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0 | 选举杨智杰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0 | 选举毛宏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0 | 选举高连山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6.00 | 选举呼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0 | 选举杨泽富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8.00 | 选举何贵锁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累积投 票提案 | 提案9.00为等额选举 | |
9.00 | 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3)人 |
9.01 | 选举周一虹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2 | 选举刘志军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3 | 选举李孔攀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其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1.00、2.00、3.00、4.00、5.00、6.00、7.00和8.00项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 人,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人。以上9.00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快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所需证件: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事项: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信函(快件)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兰州黄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星 刘迎枝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联系传真:0931-8449005
地 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30030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9;投票简称:黄河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累计投票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上午9:15至下午3: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召开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 ||||
1.00 | 选举杨世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选举王冬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0 | 选举杨智杰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0 | 选举毛宏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0 | 选举高连山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6.00 | 选举呼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0 | 选举杨泽富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8.00 | 选举何贵锁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9.00 | 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3)人 | |||
9.01 | 选举周一虹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2 | 选举刘志军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3 | 选举李孔攀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