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刘宗柳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12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