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29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钱梅花、齐金忠、郭永超三位同志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钱梅花女士、齐金忠先生和郭永超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26)。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