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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乳业:承诺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832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公告编号:2023-120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2023年1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承诺人应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超过期限未重新规范承诺事项或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监事会应当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者投资者利益发表意见。

上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第八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三章 附则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应当及时修订本制度。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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