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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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