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2月0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