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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郑刚为上述议案的关联方,姚洪、林桂燕、谭志伟、郑刚、沈强、唐向红6名董事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均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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