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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92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1月)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建筑工程服务975,000,000613,843,327.79详见下方注1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0,000,0000详见下方注1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1,175,000,000613,843,327.79-

注1:2023年4月,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大”)与自然人王奇才、李先明、姜剑纲共同合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江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资源”),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51%、王奇才持股33%、李先明持股8%、姜剑纲持股8%。凯大资源主要开展贵金属精炼、加工和提纯业务,专业负责贵金属二次资源的回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对外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编号2023-018)。其中王奇才系公司长期供应商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

兴”)的实际控制人,李先明、姜剑纲分别持有公司供应商洛南铂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南铂腾”)46%和18%的股份,出于谨慎性原则,自孙公司设立之日起,王奇才及江西智兴、李先明、姜剑纲和洛南铂腾成为公司关联方,与其交易纳入关联交易范围进行审议与披露。

2023年1-11月,公司向江西智兴、洛南铂腾分别采购60,288.88万元和560.22万元。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主要系基于公司2023年1-11月的实际采购情况及贵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对2024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和公司优化采购策略等各因素进行预计,具有合理性。公司于2023年4月投资设立的孙公司凯大资源专注于贵金属二次资源的回收,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安排,未来凯大资源在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拟同步对包括江西智兴、洛南铂腾在内的其他外部单位出售贵金属原材料,以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整体销售规模,提升盈利水平。2024年随着公司各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陆续完工,目前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公司董事郑刚实际控制的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装修等各类业务,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向其继续采购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服务,具有合理性,2023年1-11月向其采购额为535.23万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郑刚注册资本:1,688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8月29日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郑刚担任公司董事;郑刚持有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股份90%,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交易内容: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发生总部大楼装修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保荐机构对凯大催化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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