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悦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悦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钱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