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1: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珊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