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方式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