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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信精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301512证券简称:智信精密公告编号:

2023-038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王东民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明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海波先生、秦冬明先生及冉隆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唐晶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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