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媛女士主持。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