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15:3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龙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3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内容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3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内容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