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做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和年度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地独立审计原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项报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