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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腾精工:董事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录、会议纪要、决议、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一经形成决议,即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全体成员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要求和督促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高级管理人员若不采纳其意见,董事长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作出决议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九章 决议公告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后,根据上市规则应当公告的,应当及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董事会决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均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本规则: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修改后,本规则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二)股东大会决定修改本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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