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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波先生、何延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李波先生、何延丽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波先生、何延丽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目前均非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波先生、何延丽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波,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华海鹏城酒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法务主任。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何延丽,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5月至今任公司CTO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何延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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