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孙志强先生转来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孙志强先生向陈志刚先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与陈志刚先生于2023年1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志强先生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3%)转让给陈志刚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二)。
孙志强先生与陈志刚先生于2023年11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对原协议生效条款进行了变更,由“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之日成立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协议转让之日起生效”变更为:“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11月24日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孙志强 | 69,078,498 | 28.09 | 56,473,498 | 22.96 |
陈志刚 | 0 | 0 | 12,605,000 | 5.13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孙志强先生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其持有的剩余56,473,498股股份继续放弃表决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陈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孙志强先生持股56,473,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6%,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