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
监事:李赟 罗勇辉 孙雅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