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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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冬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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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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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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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梅 |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