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每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同意董事会提名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瑛 王富强 吴 凡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