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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以下统称“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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