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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薪酬调整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调整为: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标准调整为:

(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职务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的岗位工资标准与绩效奖励政策领取薪酬,同时按3000元/月(税前)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职务外其他职务的监事,监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三)调整方案适用期限

上述薪酬调整方案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适用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或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薪酬,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后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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