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我们确认公司2023年1-10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含购买信息化资产)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05,563.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