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11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关联董事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方轶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49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705,500股进行解除限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和0.65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约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7.86元/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均为人民币27.86元/股。
受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股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预计将难以达到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390,000股,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7.86元/股,同时与之配套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关联董事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方轶先生、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敏感期做出了调整,公司据此对《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敏感期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李黔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鉴于公司拟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修订)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12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
同意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增加纯碱和烧碱品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核查意见》。《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