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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3-07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

3.调整原因:公司原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财务审计工作,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业务发展审计需要,结合市场因素,经综合考虑拟对审计机构调整。

4.立信已就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与大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知悉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票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信息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 (项目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民,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5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首一,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并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服务业、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41万元,其中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1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大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大信为公司提供2021-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立信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信的情况。

(二)拟变审计机构的原因

根据业务发展审计需要,结合市场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已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与大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大信、立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聘任立信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出具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12月12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立信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业务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立信会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独立董事均同意将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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