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光瑞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41万元,其中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30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11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公司《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发放方案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