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以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二)以上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讨论,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