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42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10人。
(四)会议由代行董事长李文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蜀道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本集团”)与蜀道投资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蜀道集团”)进行的交易均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蜀道集团的业务情况,未来本集团拟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未强制要求的则依据本集团招标管理相关制度予以确定)对本集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选定服务方,而蜀道集团相关成员可依法参与竞争。为使蜀道集团相关成员不丧失成为本集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提供方机会的情况下,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董事李成勇先生、陈朝雄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实现本公司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本公司或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将作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集团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需要所产生,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作出以下决议:
1、批准本公司或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以上协议在最后定稿前必须作出的修改加以确定。
2、批准本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中石油四川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和进行该交易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
3、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及/或独立财务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寻求公司股东批准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所述事宜,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筹备股东大会的一切工作。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